山西省长治市水利局局长回应“居民用水收税”: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
近日,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居民用水需收税的问题,在网络平台引起广泛关注。
据此前报道,沁县有居民反映,从今年1月开始,居民用水在原本每吨3元的基础上,多收了2元的税,目前每吨水为5元钱。
在长治市“党风政风热线”节目中,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回应称,“这是全国性的,目前各个地方不统一”。
面对网友的质疑声,长治市水利局局长郭爱斌解释,此项工作是按照国家的规定,去年颁布的,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,各个县区开展的情况不一。
郭爱斌称,在长治市一级,仍在研究研判,也在着手准备启动。县里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已经开展。这一举措与国家的法律规定是完全契合的。
郭爱斌表示,在征收的过程中,如果有意见建议可以反馈,长治市水利局会与县区进一步的沟通,看看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哪些事项,更好的保证群众的利益。
来源:法报山西、长治市综合广播、法治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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